1、客户需拥有合法的注册商标及营业执照,并签订加工合同;
2、所委托生产的产品外包装标签标准必须正确无误(符合国家对产品外包装标签标准的要求)在外包装上如有监制、技术提供的等字样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;
3、对于客户定样生产的产品,我方按所需质量、香味、色泽打样。在样品和价格确认以后封样生产;
4、客户自存包装,需在灌装前三天运到厂内,亦应在包装到厂前三天通知,以便安排仓库存放;
5、客户认可上述内容后,应签订加工合同,以维护双方利益,加工合同必须有下列附件:
1)客户加工品牌的注册商标复印件;
2)客户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3)客户委托我公司加工产品授权书;
4)客户加工品牌的外包装及瓶身版面设计内容图;
5)客户加工产品品种名称、价格及生产费用明细表;
6)双方认可的加工品种内容物标准样板。